Go to News

detail

* 本文由AI翻译。

JEON Jongheon
输入 : 
2026-08-16 10:14:39
第一次事故后未能采取后续措施的司机
在接下来的第二次事故中因心脏麻痹死亡
加害车辆"因事故损坏装载物"的反诉
法院"承认死亡者过失"...赔偿损失
人工智能(AI)生成图像。[聊天GPT]
人工智能(AI)生成图像。[聊天GPT]

如果因交通事故失去家人,从对方那里得到损害赔偿是理所当然的。 但如果事故发生部分也有我的过失,而且这个时候,如果我在车险上赔付额度非常少,会怎么样呢? 由于死者的过失,遗属应得的赔偿金反而会发生抵消的事情。

A某在2022年春天的一天晚上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货车时,追尾了前面的另一辆货车。 A某的车辆在2车道和路边斜停了下来,没能采取预防2次事故的措施,就呆在车里。

不久后,紧随其后的拖拉机货车直接撞上了正在停车的A某车辆的后部。 A某因这两次事故胸部压迫导致心脏麻痹而死亡。

A某的配偶和子女们对后面的保险人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。 后车追尾了停车中的车辆,失去了丈夫和父亲。

但是保险人却提出了反诉。 后车装有某企业所有的产业用电池,因二次事故该电池受损,保险人已经向该企业支付了数亿韩元的损害赔偿金。 保险人主张,A某也有二次事故的过失,因此应该按照该比率从A某的遗属那里收回该电池的损失。

法院首先认定后车的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。 但是,我认为A某也有限制责任的理由。 判断为,发生第一次事故后,没有采取预防第二次事故的措施,就这样呆着,结果发生了第二次事故。 法院认为A某的过失为30%,将保险方车辆的责任限制在70%。

法院以这样的标准计算了遗属可以获得的损失赔偿金,并在那里抵消了电池损失额。 结果,遗属能得到的损失赔偿额实际上所剩无几。

韩世英(音)法务法人HAN&YUL律师说明道:"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接连发生事故,不仅是后车的责任问题,之前发生事故的人也会以后续措施不完善为由被认定为过失","特别是在货车事故中,装载物损失另行发生的情况很多"

接着补充道:"如果相关损失与司机的过失比率相联系,反而需要赔偿金。"

对此,一位律师建议道:"在开始诉讼之前,要一起讨论对方是否有主张反诉或抵消的余地,特别是是否涉及对装载物或第三者的损失。"

#

热门新闻